北京市劳动合同集锦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北京市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市劳动合同1甲方: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
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
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 ……此处隐藏29617个字……工资,不定时工作工资按____________支付。
第十条、乙方因甲方生产任务不足被辞退的,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
动词(verb的缩写)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为乙方填写《员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提高思想意识和职业技能的培训。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的,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随之变化。
第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工作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根据本合同第十八条、,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法定整顿期间,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退伍义务兵和被征地农民建设首次参加工作不满三年的;
4、义务兵役期间。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乙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处理,劳动合同不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职、辞职或者死亡,或者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和补偿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违反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拒绝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应在补足低于部分的同时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解除本合同;
2、乙方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不合格,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当于上一年度单位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工作,本合同终止;
2、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甲方濒临破产,正在进行法定整顿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需要裁减人员的。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乙方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50%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不低于上一年度企业人均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并增加对重疾或者绝症人员的医疗补助费,重疾人员增加不低于50%,绝症人员增加不低于100%。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终止本合同,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聘的所有人员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和招待费。标准是________。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它应适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人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附有甲方的下列规章制度。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与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评估意见(公开):_____________________